提到立遺囑,很多人擔心要花大錢請人代筆,或者覺得觸霉頭。但當家中長輩身體微恙(如重病在家),提前規劃其實是避免日後子女互告、保障配偶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本文經過詳細核對中華民國法務部民法規定、地政過戶實務以及法院實務見解,專為「時間緊迫」的家庭整理了一份「現場操作指南」。我們不講深奧的理論,直接整理出「符合法規的關鍵步驟」,只要照著做,你自己拿紙筆寫的遺囑,法律效力與花錢請人寫的是一樣的。
本懶人包包含三大部分:
1. 處理身後事(自書遺囑範本,提供單獨繼承與多人分配兩種版本)
2. 處理現在急用錢(提款授權書範本)
3. 常見疑難雜症(Q&A 懶人包)
STEP 1:事前準備(5分鐘)
在開始動筆前,請先確認以下物品都到位,缺一不可:
- ✅ 潔白的 A4 紙 x 2 張(完全空白,不要有橫線或浮水印,一張寫遺囑,一張寫授權書)。
- ✅ 黑色或藍色原子筆(水要夠,禁止用鉛筆)。
- ✅ 手機(充飽電,負責全程錄影)。
- ✅ 老花眼鏡(如果長輩需要)。
- ❌ 清場:請非相關親戚迴避,現場留下立遺囑人與錄影者即可,避免日後被指控「脅迫」。
STEP 2:錄影蒐證(法庭攻防保命招)
很多爭產官司都是打「媽媽那時候神智不清」或「是被逼的」。這段錄影不是遺囑本體,而是依據法律上的舉證責任(民事訴訟法第 277 條),用來證明「長輩清醒」且「出於自願」的重要證據。請按下錄影鍵,一鏡到底,不要暫停。
🎬 建議錄影腳本(請長輩照著唸/回答):
(1) 錄影者問:「媽,妳看著鏡頭,告訴我妳是誰?今天是幾月幾號?」
(2) 長輩答:「我是OOO,身分證字號...,今天是民國 115 年 1 月 5 日。」
(3) 錄影者問:「媽,妳現在精神好嗎?有沒有人強迫妳寫這些東西?」(關鍵必問:證明無脅迫!)
(4) 長輩答:「我精神很好,沒有人強迫我,我是自己要寫的。」
(5) 錄影者問:「妳現在要寫什麼?」
(6) 長輩答:「我要寫遺囑,還有寫委託書叫兒子幫我領錢付醫藥費。」
⚠️ 錄影兩大鐵律:
- 請勿動手:鏡頭要拍到「長輩正在寫字的手」。旁邊的人絕對不要去扶她的手,也不要出聲指導內容(如:這裡寫給大哥),必須證明是她「獨立完成」。
- 一鏡到底:中間不要按暫停,避免被質疑剪接。
STEP 3:寫第一張紙(自書遺囑)
請依據您的分配需求,選擇下列其中一種範本。將文字放大放在長輩面前,讓她「全文親筆抄寫」在第一張白紙上。
法規小提醒:本範本已加入「特留分現金找補」條款,符合《民法》第 1165 條第 1 項規定,能有效防止房子因其他繼承人行使「特留分扣減權」(《民法》第 1223 條)而被強制分割。
選項 A:單獨繼承版(簡單明瞭)
自書遺囑
立遺囑人 (長輩姓名) ,身分證字號 (長輩字號) 。
本人意識清楚,特立此遺囑,將身後遺產分配如下:
一、不動產:
我名下位於 (寫縣市、路名、門牌) 的全部不動產(包含土地、建物及停車位),由 (繼承人姓名,如:長女OOO) 單獨繼承。
(關鍵句請照抄):若其他繼承人依法主張特留分,限以現金補償之,不得請求分割或變價本遺囑之不動產。
二、存款與動產:
我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、股票及其他一切財產,扣除喪葬費用後,全部由 (繼承人姓名) 繼承。
三、遺囑執行人:
本人指定 (您信賴的人,如配偶或子女) 為本遺囑之執行人。
立遺囑人: (長輩親筆簽名,勿蓋章)
中華民國: 115 年 1 月 3 日
選項 B:多人分配版(房給爸爸、錢分小孩)
自書遺囑
立遺囑人 (長輩姓名) ,身分證字號 (長輩字號) 。
本人意識清楚,特立此遺囑,將身後遺產分配如下:
一、不動產:
我名下位於 (寫縣市、路名、門牌) 的全部不動產(包含土地、建物及停車位),由配偶 (父親姓名) 單獨繼承。
(關鍵句請照抄):若其他繼承人依法主張特留分,限以現金補償之,不得請求分割或變價本遺囑之不動產。
二、存款與動產:
我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、股票及其他一切財產,扣除喪葬費用後,由長子 (長子姓名) 與長女 (長女姓名) 平均繼承(各取得二分之一)。
三、遺囑執行人:
本人指定長女 (長女姓名) 為本遺囑之執行人。
立遺囑人: (長輩親筆簽名,勿蓋章)
中華民國: 115 年 1 月 5 日
STEP 3.5:寫第二張紙(委任授權書)
這張是用來解決「現在急用錢」的問題。
⚖️ 法律層面的現實面:
銀行臨櫃提款規定嚴格,光憑手寫委任書,行員可能會因無法確認真偽而拒絕辦理。
但這張紙的真正用途是「刑事防護罩」!
當你有這張紙加上錄影,若日後使用長輩的提款卡/印鑑去領錢支付醫藥費,就能證明你是獲得「合法授權」,避免被親戚指控「盜領」或「偽造文書」(《刑法》第 210 條)。
委任書(授權提款)
本人 (長輩姓名) 因身體不適,無法親自前往銀行。
特此委任 (受託人,如大兒子姓名) (身分證字號:xxxx),全權代理本人提領 (銀行名稱/或郵局) 帳戶內之款項,用於支付本人之醫療及生活開銷。
此委任確係本人之真意,絕無虛偽。
委任人: (長輩親筆簽名)
中華民國: 115 年 1 月 5 日
STEP 4:立刻檢查(依照民法第 1190 條)
寫完後,請立刻拿起這兩張紙檢查,根據《民法》第 1190 條規定,只要缺一項就會無效,地政事務所也會因此退件:
- 全文都是親筆寫的?(包含「自書遺囑」四個字、內文、日期,通通要手寫,不能用電腦打字。)
- 日期完整嗎?(年、月、日 缺一不可。)
- 有簽名嗎?(一定要簽名,不能只蓋章。)
- 有無塗改?(依據民法第 1190 條後段,塗改需註明字數並另行簽名。若格式錯誤可能無效,強烈建議換一張紙重寫!)
⛔ 絕對禁止:關於「領錢」的法律地雷
家屬常問:「媽媽昏迷了,為了方便,我趕快拿她的卡把錢領出來?」
請注意!這在法律上非常危險:
- 一旦昏迷,授權即失效:依據《民法》第 550 條,委任關係因當事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。此時若拿她的章或卡去領錢,可能構成《刑法》第 210 條「偽造文書罪」與第 339 條「詐欺取財罪」。
- 領出來的錢請保留單據:即便有授權書,領出來的錢如果沒有用在長輩身上(如支付醫藥費、看護費),而私吞入己,會構成《刑法》第 335 條「侵占罪」。請務必保留所有支出收據。
- 國稅局查得到:不要以為領現金就沒事。國稅局會查核「重病期間」與「過世前兩年」的密集提領紀錄。
- 正確做法:要領錢,必須在她「意識清楚時」拿著上面的授權書去辦(或使用提款卡)。一旦長輩過世(停止呼吸),帳戶應立即停止使用,等待完稅後合法繼承。
🧐 Q&A:那些你不敢問專家的問題
Q1:長輩意識清楚,但懶得寫字,可以「只用錄影」交代嗎?
❌ 絕對不行!
依據《民法》第 1189 條,遺囑為「要式行為」,必須符合法定形式(如自書、公證、代筆等)。錄影、錄音本身都「不是」遺囑。影片只是用來證明「長輩精神正常」的輔助證據。
如果只有影片沒有紙本,地政事務所會拒絕過戶,這份遺囑等於無效。
Q2:可以用電腦打好字,印出來給長輩簽名嗎?
❌ 不行!這會導致「自書遺囑」直接無效。
依據《民法》第 1190 條,「自書」的意思就是「自己書寫」。法律規定全文(包含內文、日期)都必須親筆手寫。電腦打字列印後簽名的遺囑,在法院實務上經常被判定無效。
Q3:我可以拿「範本」給長輩抄嗎?(能不能用填空的?)
💡 可以照抄,但不能填空!
你可以將本文的範本印出來,放在長輩面前讓她「看著抄寫」在空白紙上,這是完全合法的。
但千萬不能印出「有空格的表格」讓她填寫(例如印出:『本人____特立遺囑...』)。如果只有名字是手寫,其他是印刷字,這份遺囑會因為違反《民法》第 1190 條「全文自書」之規定而無效。
Q4:長輩手抖得太厲害,真的沒辦法寫字怎麼辦?
💡 解法:改用「代筆遺囑」或「公證遺囑」。
如果無法親自書寫,就不能用「自書遺囑」。請改找代書或公證人(需預約),並準備 2-3 位見證人。依據《民法》第 1194 條(代筆遺囑)或第 1191 條(公證遺囑)規定,長輩只需要口述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,最後長輩簽名(若無法簽名可按指印,但需見證人註記)。
Q5:寫錯字了,一定要換一張重寫嗎?
⚠️ 強烈建議重寫。
雖然法律允許塗改,但依據《民法》第 1190 條,必須在塗改處旁邊註明「第幾行塗改幾個字」並「另外簽名」。只要漏了一個動作,塗改處甚至整份遺囑可能無效。一張紙才多少錢?為了安全起見,請長輩換一張紙重寫吧!
1. 非法律意見:本篇文章內容係整理自相關法規(民法、刑法)與實務見解,僅供一般性參考與教學使用,不構成任何正式的法律建議或律師意見。
2. 身分說明:作者並非律師或執業代書,內容旨在分享法規知識。
3. 個案風險:每個家庭的財產狀況、繼承結構及個案細節(如長輩具體意識狀態)皆不同。使用本範本產生之法律效果及風險,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4. 專業諮詢建議:若涉及爭議性較高、金額龐大或複雜之繼承案件,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或公證人進行個別諮詢,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完整的保障。
5. 銀行作業規範:文中提及之委任書,係作為法律上證明當事人有合法授權之依據(刑事防禦),惟各金融機構對於臨櫃提款之內規嚴格程度不一,銀行仍有權要求本人親自到場或拒絕受理手寫授權書,特此說明。
